問題詳情
15.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者,除應立即依學校防治規定所定權責,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通報外,並應向學校及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幾小時?
(A)12 小時
(B)24 小時
(C)36 小時
(D)48 小時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82107
統計:A(76),B(7245),C(14),D(4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法律與命令的比較表、解聘、停聘或不續聘、校長的任期與遴選機制
用户評論
【mikoyen311】評論
(三)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條第一項規定,教育人員等及其他執行家庭暴 力防治之相關人員,於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家庭暴力情事者,應立即通 報當地主管機關,至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通報表如附件二)。 (四)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八條規定,教育人員等相關人員於執行職務知有 疑似性侵害犯罪情事者,應立即向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 ,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通報表如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