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1. 依強迫入學條例,經警告並限期入學仍不遵行者,可處其監護人罰款,此部分之執行機關為何?
(A)警政機關
(B)戶政機關
(C)鄉鎮市公所
(D)縣市政府教育局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34854
書單:在家自行教育

用户評論

【用戶】Shaw Kelly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強迫入學委員會在鄉鎮市公所裡

【用戶】Feng Li Chen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為什麼明明按c跑去B呢~我的鍵盤有鬼喔

【用戶】iop2260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強迫入學條例,依據國教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制定。*國民小學1. 戶政機關‧造冊:每年5月底前。 2.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分發:6/15前依學區。 3. 鄉(鎮、市、區)公所‧通知入學:7/15前。*鄉鎮市公所 →經警告並限期入學、復學,仍不遵行者,處100元↓罰鍰。*直轄市、縣(市)政府 →因家庭清寒或變故而不能入學,已入學但中輟或長期缺課,以社會福利法規或以特別救助方式協助解決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