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目前我國並無(D)公務倫理法,與公務倫理相關法律,如公務員服務法。(D)應改成=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服務法 §7 公務員執行職務,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無故稽延。公務員服務法 §10公務員未奉長官核准,不得擅離職守;其出差者亦同。公務員服務法 §22公務員有違反本法者,應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處;其觸犯刑事法令者,並依各該法令處罰。(A)刑法 §130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B)國家賠償法 §2 第 3 項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C)公務員懲戒法 §2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有懲戒之必要者,應受懲戒:一、違法執行職務、怠於執行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某甲公務員未關閉水門(故意 or 重大過失)所致,事後對某甲追究責任可能依據的法令,應包括(A)(B)(C)。
【appleperson09】評論
我國沒有公務員倫理法
【神山日光Ninko】評論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