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A)應改成=此規定源自於憲法第 5 條暨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基本國策第 12 項之意旨,但並無明文規定。釋字第 719 號憲法第五條規定:「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二項規定:「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系爭規定係立法者為貫徹上開憲法暨憲法增修條文之意旨,促進原住民就業、改善其經濟與社會狀況,而透過得標廠商比例進用之手段所為優惠措施,亦符合國際保障原住民族之精神。(B)應改成=大法官認為此規定對於原住民族和非原住民族的勞工,乃合理之差別待遇,與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亦無牴觸。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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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考古題如下:31 政府採購得標廠商員工逾百者應進用一定比例原住民,其立法目的,下列何者錯誤? 答案:C (A)為貫徹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12 項之意旨 (B)為促進原住民就業 (C)為保障原住民族財產權 (D)為改善原住民族經濟與社會狀況公職◆原住民族法規- 103 年 - 103年原住民族特考三等 法學知識(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2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