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A)應改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三級機關)下屬業務單位稱「組」。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25】機關之內部單位層級分為一級、二級,得定名如下:一、一級內部單位:(三)組:三級機關業務單位用之。(B)經濟部(二級機關)幕僚長稱「主任秘書」【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20】一級機關置幕僚長,稱秘書長,列政務職務;二級以下機關得視需要,置主任秘書或秘書,綜合處理幕僚事務。(C)新北市政府政風處屬於「輔助單位」【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23】機關內部單位分類如下:二、輔助單位:係指辦理秘書、總務、人事、主計、研考、資訊、法制、政風、公關等支援服務事項之單位。(D)行政院各級機關不必逐級設立【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2 第 2 項 後段】行政院為一級機關,其所屬各級機關依層級為二級機關、三級機關、四級機關。但得依業務繁簡、組織規模定其層級,明定隸屬指揮監督關係,不必逐級設立。
【derek801204】評論
現行我國行政機關組織的相關規範:(A)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下屬業務單位稱「組」 (B)經濟部幕僚長稱「主任秘書」 (C)新北市政府政風處屬於「輔助單位」 (D)行政院各級機關不必逐級設立
【寂寞行星】評論
1業務單位2業務單位輔助單位1院處科處、室2部.委員會司科處、室3署、局組科處、室4分署、分局科科股處、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