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er】評論
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B)第5條第2項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入國,應向移民署申請許可。(C)第7條第1項第3款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移民署應不予許可或禁止入國:三、涉嫌重大犯罪或有犯罪習慣(A)、(D)第3條第5款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五、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指未曾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僑居國外國民及取得、回復我國國籍尚未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
【移民今年一定要上榜!!!】評論
第 3 條 (修法!)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國民:指具有中華民國(以下簡稱我國)國籍之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