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星星112初等一般行政錄】評論
(A)準用:又稱為法定之類推適用,並非補充法律的漏洞,因立法者已有預見,目的在於避免立法重複。 (B)類推適用=比附援引(針對公開性漏洞):係指對於法律未規定事項,適用相類似的規定。→基於平等原則。 (C)推定(事實認定的方.....看完整詳解
【whappy501】評論
(C) 1.推定乃對於某種事實之存...
【陳無名】評論
具體事實不明或難以證明時,法律暫時認定事...
【萬晉宏】評論
推定→暫時性認定事實,得舉證推翻視為(擬制)→永久性認定事實,不得舉證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