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依民法規定,下列何種情形,法院得減輕義務人負擔的金額或免除之?
(A)損害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如賠償對賠償義務人之生計將有重大影響時
(B)人事保證之保證人應負賠償責任時,而僱用人對該受僱人之選任或監督亦有疏懈者
(C)損害非因故意或過失所致,因工事杜絕、減少或污染水源地或井水者
(D)扶養義務人因負擔扶養直系血親尊親屬,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

參考答案

答案:A,B,C
難度:非常困難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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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lisa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第 218 條損害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如其賠償致賠償義務人之生計有重大影響時,法院得減輕其賠償金額。第 756-6 條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法院得減輕保證人之賠償金額或免除之:一、有前條第一項各款之情形而僱用人不即通知保證人者。二、僱用人對受僱人之選任或監督有疏懈者。第 782 條水源地或井之所有人對於他人因工事杜絕、.....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