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依民法規定,普通地上權若未定有期限,而其存續期間逾二十年或地上權成立目的已不存在時,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請求,斟酌下列事項定其存續期間或終止其地上權?
(A)地上權成立之法源
(B)建築物或工作物之種類、性質
(C)建築物或工作物所有人之經濟狀況
(D)建築物或工作物之利用狀況
參考答案
答案:B,D
難度:困難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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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lisa142291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第 833-1 條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者,存續期間逾二十年或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已不存在時,法院得因當事人之.....
【用戶】lisa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第 833-1 條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者,存續期間逾二十年或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已不存在時,法院得因當事人之.....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