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下列關於所得稅之敘述,何者錯誤?
(A)所得稅法第 14 條將所得計分為 10 類,合計數為綜合所得總額
(B)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而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者,除所得稅法另 有規定外,其應納稅額,分別就源扣繳
(C)臺灣地區人民有大陸地區、香港、澳門來源所得者,應併同臺灣地區來 源所得課徵所得稅
(D)所得稅的所得為課稅客體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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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whappy501

【年級】博一下

【評論內容】(C) 應改為臺灣地區人民有大陸地區、香★、...

【用戶】黃娟娟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根據港澳關係條例第28條第1、2項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有香港或澳門來源所得者,其香港或澳門來源所得,免納所得稅。」台灣地區人民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者:應同台灣地區來源所得課稅,但其在大陸地已繳納之稅額,得自應納稅額中扣抵

【用戶】NH19372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4條第1項:臺灣地區...

【用戶】whappy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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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黃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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