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2 當事人之一造,於準備程序期日不到場時,法院應如何處理?
(A)得依到場之他造當事人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B)受命法官應另定新期日進行準備程序
(C)應對到場之當事人進行準備程序,並將筆錄送達未到場之人
(D)受命法官應終結準備程序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37681
統計:A(14),B(14),C(88),D(2),E(0)

用户評論

五色幸運草】評論

第 273 條當事人之一造,於準備程序之期日不到場者,應對於到場之一造,行準備程序,將筆錄送達於未到場人。前項情形,除有另定新期日之必要者外,受命法官得終結準備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