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依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規定,接受基地之可移入容積,以不超過該接受基地基準容積之多少為原則?
(A)20%
(B)30%
(C)40%
(D)45%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97222
統計:A(22),B(179),C(102),D(12),E(0)

用户評論

Hsuan】評論

接受基地之可移入容積,以不超過該接受基地基準容積之百分之三十為原則。位於整體開發地區、實施都市更新地區、面臨永久性空地或其他都市計畫指定地區範圍內之接受基地,其可移入容積得酌予增加。但不得超過該接受基地基準容積之百分之四十。

JiaYing】評論

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規定第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