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 Zhang】評論
依憲法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立法院對行政院所提出之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波波】評論
釋字第391號:立法委員於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應受憲法第70條「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A選項)之限制及本院相關解釋之拘束。C選項:不得移動預算之項目→移動或增減並追加或削減原預算之項目,可能也會涉及憲法第70條所指增加支出提議之一種,復涉及施政計畫內容之變更與調整,易導致政策成敗無所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