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依藥事法之規定,藥物廣告應事先向下列何機關申請核准?
(A)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
(B)文化部
(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D)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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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N】評論

第 66-1 條藥物廣告,經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者,其有效期間為一年,自核發證明文件之日起算。期滿仍需繼續廣告者,得申請原核准之衛生主管機關核定展延之;每次展延之期間,不得超過一年。前項有效期間,應記明於核准該廣告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