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甲開車時因行動電話突然響起,一時慌亂,從口袋裡取出電話,準備接聽之際,一個不留神,撞到 A停放在路邊的車輛,導致 A 車嚴重損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應承擔刑事責任。因甲有造成他人車輛毀損之結果
(B)甲應承擔刑事責任。因甲有傷及他人身體之危險
(C)甲應承擔刑事責任。因甲有過失造成他人財物損壞之行為
(D)甲不應承擔刑事責任。因甲之行為並無故意,且毀損器物罪僅處罰故意之行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81572
統計:A(67),B(29),C(139),D(503),E(0)

用户評論

【用戶】WANG(移民已上榜)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12條(犯罪之責任要件~故意、過失)  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   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用戶】@@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354條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只罰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