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交通事故當事人當場不能或不宜製作調查紀錄等資料者,處理人員宜提醒其應於事故發生或其原因消失後幾日內聯繫處理單位補製?
(A) 五日內
(B) 七日內
(C) 十日內
(D) 十二日內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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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會怕不會長大(已上榜)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第10條˙警察機關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就下列事項詳加勘察、蒐證、詢問關係人,據以分析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