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開庭期日由法官或檢察官指定,應傳喚被告或通知訴訟關係人到場,關於傳喚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警察通知犯罪嫌疑人未到,得聲請檢察官核發傳票
(B)傳票送達除郵務寄送外,必要時得請司法警察送達
(C)傳票應記載無正當理由不到場得命拘提
(D)傳喚應用傳票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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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nomi】評論

(A)警察通知犯罪嫌疑人未到,得聲請檢察官核發傳票法規名稱: 刑事訴訟法第 一 編 總則第 八 章 被告之傳喚及拘提第 71-1 條1.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之必要,得使用通知書,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場詢問。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20前項通知書,由司法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簽名,其應記載事項,準用前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規定。

TheFrog】評論

(A)警察通知犯罪嫌疑人未到,得聲請檢察官核發傳票  ❌應為拘票 第71條之1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