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中臺灣各縣市等自治團體在環保、救災等事務上所採行的夥伴合作類型為:
(A)資源共享夥伴
(B)合作經營夥伴
(C)策略聯盟夥伴
(D)綜合聯盟夥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1089
統計:A(920),B(101),C(242),D(3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1999日本「地方分權化及相關法案」之內容分析
用户評論
【陳致豪】評論
1.資源共享夥伴:環境發展 2.合作經營夥伴:社會發展
【簡察官】評論
合作經營夥伴: 交通運輸、永續發展、社區發展、流域管理、環境保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