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贏向未來】評論
有用心~!!
【Zheng-jie Luo】評論
第70條(罰則) 行人、汽車駕駛人或牲畜占有人違反第五十七條第二項至第四項或第六十四條準用第五十七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第71條(罰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一、列車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 二、列車行駛中,坐立出入臺階或妨礙關閉或擅自開啟車門不聽禁止。 三、無故滯留或乘坐於不提供載客服務之車廂或機車,致生危害安全之虞,不聽勸離。 四、不按規定處所出入車站或上下車,不聽勸阻。 五、未經許可在車廂或站區內向旅客或公眾募捐、銷售物品或散發廣告物品,不聽勸阻。 六、拒絕鐵路站車人員查票。 ...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依據鐵路法第70條與第71條,下列有關罰則之陳述何者錯誤? (A)列車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者,處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鍰 (B)不按規定處所出入車站或上下車者,處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鍰 (C)拒絕鐵路站、車人員查票者,處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鍰 (D)在鐵路隧道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通行者,處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鍰修改成為依據鐵路法第70條.....看完整詳解
【S】評論
70條修改行人、汽車...
【You are the B】評論
第70條(罰則) 行人、汽車駕駛人或牲畜占有人違反第五十七條第二項至第四項或第六十四條準用第五十七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第71條(罰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一、列車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 二、列車行駛中,坐立出入臺階或妨礙關閉或擅自開啟車門不聽禁止。 三、無故滯留或乘坐於不提供載客服務之車廂或機車,致生危害安全之虞,不聽勸離。 四、不按規定處所出入車站或上下車,不聽勸阻。 五、未經許可在車廂或站區內向旅客或公眾募捐、銷售物品或散發廣告物品,不聽勸阻。 六、拒絕鐵路站車人員查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