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增2條文: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Taotieh】評論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修正日期: 民國 94 年 06 月 10 日法規類別: 憲法第 2 條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瞄準台鐵 郵局】評論
這個諮詢只是形式上尊重立法院長,無論同不同意,都要解散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評論
增2條文: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看完整詳解
【得榮 郵局已上榜謝謝大家】評論
這個諮詢只是形式上尊重立法院長,無論同不同意,都要解散
【野泥馬藥上榜鐵特起島離開台】評論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