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0. 依現行《教育基本法》相關規定,下列何者屬於中央政府的權限範圍內?
(A)教育制度之規劃設計
(B)國民中小學校長之遴聘
(C)地方教育經費之分配與補助
(D)促進教育事務之縣市交流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70896
統計:A(3926),B(91),C(380),D(111),E(0)

用户評論

Ruwen Hou】評論

l 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如下︰一、教育制度之規劃設計。二、對地方教育事務之適法監督。三、執行全國性教育事務,並協調或協助各地方教育之發展。四、中央教育經費之分配與補助。五、設立並監督國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六、教育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七、促進教育事務之國際交流。八、依憲法規定對教育事業、教育工作者、少數民族及弱勢群體之教育事項,提供獎勵、扶助或促其發展。前項列舉以外之教育事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權限歸屬地方。(→均權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