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yl Ie】評論
高中: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Apple Lin】評論
名 稱 高級中學法 修正日期 民國 99 年 06 月 09 日第 7 條 為發展社區型中學,各級政府或私人得設立完全中學,提供學生統整學習;其學區劃分原則、修業年限、應修課程或學分、設備標準及畢業條件,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Evelyn Deng】評論
行政院會通過「職業學校法」及「高級中學法」廢止案
【t2025242322】評論
高級中學法於民國 105 年 05 月 11 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