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Brook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u 左翼自由主義:羅爾斯的正義論羅爾斯提出的正義原則:第一原則:平等權每個人都有平等的權利,享有一完備體系下的各項平等自由權;而其所享有的自由與其他每個人所擁有同體系下的各項自由權相容第二原則:機會平等及差異原則 社會及經濟的不平等必須滿足以下兩項條件:1.各項職位及地位必須在公平的機會平等下,對所有人開放。2.使社會中處於最劣勢的成員獲得最大利益上述兩項原則在適用的先後次序上,是第一項原則優先於第二項原則,亦即不得以改善社會及經濟的不平等為由,而侵害各項平等的最基本自由權**(B) 6依據羅爾斯(J.Rawls)的正義論,教育資源若必須做差別分配時,應依據下列何種原則?(A)對多...
【用戶】yu81emma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en將「能力」定義為一個人能夠擁有某種東西,或者能夠去做某些事, 但這個說法顯然不同於資源如何被公平分配的問題(AS: 2)。因此,所謂的「能力均等 (equality of capability )並不是從形式或程序的立場來思考正義問題, 能力取向主張唯有人們能夠擁有各種不同選擇的可能性,並有能力去選擇 自己認為有價值的生活,這樣才是真正的自由,而這也才足以展現主體的「能動性」。據此,能力也就可以被解釋為能夠去實踐各種有價值的行動,或者 是能夠過自己想要的生活 (AS: 3) 。顯然,當社會被賦予提供每一個人有能力 實現幸福的責任,這便意味著某些基本能力應該為所有人共同分享,人們也有 自由與能動性來進行選擇,只要人們能夠將能力之功能作用真正付諸實現,這便體現了社會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