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育芬】評論
五、實施方式:
【林怡芬】評論
國民中小學補教教學推動事項一、補助對象: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二、教學人員:國中小現職教師、國中小退休教師、經大專院校推薦,經濟弱勢之大專學生、國中小儲備教師等。三、實施原則:(一)弱勢優先:優先補助弱勢地區學校、學生,並視經費狀況及需要逐年擴大補助。(二)公平正義:依公平正義原則,給予弱勢學生積極性差別待遇,提供教學之教育扶助資源。(三)個別輔導:對於需要特別扶助之學生,依其需要給予個別扶助與補救教學。四、實施對象:(一)一般學習扶助學校:1.一至六年級受輔資格:兼具學習低成就及身分弱勢二項條件之學生。2.七至九年級學生:篩選測驗結果,國語文、數學或英語任一科目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