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甲委託乙婚友社代為尋覓適婚的對象,並約定若甲與乙所介紹對象結婚,則給予報酬新臺幣二十萬元,詎事成後甲卻拒絕支付約定報酬。關於乙之權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得對甲訴請履行報酬之給付
(B)乙、甲間之報酬約定無效
(C)乙、甲間之契約無效
(D)乙對甲無報酬請求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02938
統計:A(111),B(49),C(22),D(64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請求權

用户評論

Js Huang】評論

第五百七十三條 (婚姻居間之報酬無請求權 )   因婚姻居間而約定報酬者,就其報酬無請求權。

Chia Feng Cha】評論

婚姻居間的契約有效,約定給付報酬也有效,如果已經給付報酬,也不能請求返還

小李子】評論

第565條(居間之定義)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