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關於公法上請求權之時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為維護重大公共利益外,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B)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C)行政處分自被撤銷時起,已中斷之時效視為不中斷
(D)公法上請求權,時效完成時,得向相對人主張抗辯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26594
統計:A(126),B(1376),C(183),D(113),E(0)

用户評論

喬治小肥肥貓】評論

行政程序法 第131條: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A)(B)

@@】評論

行政處分因撤銷、廢止或其他事由而溯及既往失效時,自該處分失效時起,已中斷之時效視為不中斷。

937 Joy】評論

謝謝樓上的白話解釋 

林宗佑】評論

可是行政處分撤銷不是原則上就是溯及既往失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