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 下列哪些身心障礙學生需要經由醫師診斷,才能送鑑輔會鑑定?
(A) 情緒行為障礙、自閉症、語言障礙
(B) 肢體障礙、身體病弱、腦性麻痺
(C) 其他障礙、發展遲緩、學習障礙
(D) 智能障礙、發展遲緩、多重障礙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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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Alvin】評論

醫師診斷:神奇芝麻 (口訣)神(身體病弱)奇(其他障礙)芝(肢體障礙)麻(腦性麻痺)

BELLA YI】評論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 7 條本法第三條第五款所稱肢體障礙,指上肢、下肢或軀幹之機能有部分或全部障礙,致影響參與學習活動者。前項所定肢體障礙,應由專科醫師診斷;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之一:一、先天性肢體功能障礙。二、疾病或意外導致永久性肢體功能障礙。第 7-1 條本法第三條第六款所稱腦性麻痺,指腦部發育中受到非進行性、非暫時性之腦部損傷而顯現出動作及姿勢發展有問題,或伴隨感覺、知覺、認知、溝通、學習、記憶及注意力等神經心理障礙,致在活動及生活上有顯著困難者。前項所定腦性麻痺,其鑑定由醫師診斷後認定。第 8 條本法第三條第七款所稱身體病弱,指罹患疾病,體能衰弱,需要長期療養,且影響學習活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