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列前茅】評論
Jerry 您好請問有資料來源嗎
【謝薇 薇】評論
比較法解釋,就是用國外的規定和判例來解釋本國的法律條文。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有關法律解釋方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比較法解釋乃參酌外國判決學說,於我國法的解釋無涉 (B)論理解釋又稱體系解釋 (C)歷史解釋主要是由立法資料和法律史去探討條文真意 (D)目的解釋乃探討法條的原意與目的
【白皮果【2015】】評論
回應(B)選項之疑義,上網查到資料的確是:論理解釋又稱體系解釋沒錯!(雖然我也選B....)(1)意義又稱「推理解釋」、「邏輯解釋」、「體系解釋」、「系統解釋」,即不拘泥於法律條文的字義,而就法律之整體精神,採邏輯推理方法尋求立法的真意,並參酌法律制定的理由、沿革,甚至外國法規與其他重要學說,以闡明法律條文的真義。(2)原則 法理上,關於法律之解釋,文義解釋恆先於論理解釋。蓋文義解釋係依據法律條文作文義解釋,以闡明該法律條文所要傳達的概念意涵。惟實際解釋法律過程中,當文義解釋不足以確定法律條文的真正意涵時,方可採論理解釋,依據邏輯推理的原則,以探求法律的精神。(3)方法論理解釋在應用上極為廣泛,依其解釋所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