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茱蓉】評論
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認定標準內政部94年11月15日台內戶字第0940063086號令訂定發布 內政部95年8月23日台內戶字第0950136980號令修正 內政部98年10月14日台內戶字第0980146969號令修正 第 一 條 本標準依國籍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第 二 條 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五款所稱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指在日常生活上能與他人交談、溝通,並知曉社會相關訊息。第 三 條 有下列各款文件之一者,認定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 一、曾就讀國內公私立各級各類學校一年以上之證明。 二、曾參加國內政府機關所開設之課程上課總...
【Kana Chang】評論
主 旨:預告修正「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認定標準」部分條文。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19215/ch02/type3/gov10/num1/Eg.htm
【Syoka Yang】評論
依「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認定標準」(已於民國 103 年 04 月 09 日修正)第4條之規定,
【小鹿】評論
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認定標準第 4 條 持有有效之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者,得向任一辦理歸化測試機關申請參加歸化測試。
【愉悅一天。】評論
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認定標準第 4 條 持有有效之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者,得向任一辦理歸化測試機關申請參加歸化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