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法院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之準備程序中,認定某證據無證據能力時,該證據:
(A) 欲提出於審判期日應經進行準備程序之法官同意
(B) 欲提出於審判期日應經兩造當事人同意
(C) 欲提出於審判期日應經法院同意
(D) 不得於審判期日主張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93158
統計:A(107),B(77),C(76),D(997),E(0)
用户評論
【mayline886】評論
第273條第一項 法院得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傳喚被告或其代理人,並通知檢察官 辯護人 輔佐人到庭,行準備程序,為下列各款事項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