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等社會福利工作,以下關於社會救助相關之敘述,何者正確?
(A) 依社會救助法規定,社會救助包括生活扶助、醫療補助、急難救助及災害救助
(B) 國家對於社會救助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
(C) 國家對於社會救助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但不得逾中央政府總預算百分之三十五
(D) 警察人員知悉有社會救助需要之個人或家庭時,應依其意願通報指定之公私立社會福利機構
(E) 警察機關發現無家可歸之遊民,依社會救助法規定應先安置其食宿,不願接受安置者,應通知其家屬領回

參考答案

答案:A,B
難度:困難0.307377
統計:A(389),B(382),C(29),D(197),E(179)

用户評論

【用戶】一定要考上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第 17 條警察機關發現無家可歸之遊民,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應通知社政機關(單位)共同處理,並查明其身分及協助護送前往社會救助機構或社會福利機構安置輔導;其身分經查明者,立即通知其家屬。不願接受安置者,予以列冊並提供社會福利相關資訊。社會救助法

【用戶】陳甜心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上面是什麼法源

【用戶】一定要考上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回 2F:社會救助法

【用戶】Iamayuki感謝阿與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社會救助法9-1條:教育人員、保育人員、社會工作人員、醫事人員、村(里)幹事、警察人員因執行業務知悉有社會救助需要之個人或家庭時,應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