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根據土地稅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並非私人捐贈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或依法設立私立學校使用之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之要件?
(A)受贈之法人章程應載明法人解散時,其賸餘財產歸屬當地地方政府所有
(B)受贈土地之學校,應為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學校以上
(C)捐贈人未以任何方式取得所捐贈土地之利益
(D)受贈人應為財團法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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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睡的綿羊】評論

第 28-1 條私人捐贈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或依法設立私立學校使用之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但以符合左列各款規定者為限:一、受贈人為財團法人。二、法人章程載明法人解散時,其賸餘財產歸屬當地地方政府所有。三、捐贈人未以任何方式取得所捐贈土地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