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若甲於民國(下同)100年9月1日觸犯某罪刑,依法應被科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惟於100年10月1日該法已修正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且自同年10月15日起生效。請問當法院於100年10月30日審判甲案時,應如何適用法律?
(A)基於新法優於舊法,應適用新法
(B)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應適用舊法
(C)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應適用舊法
(D)基於自由心證原則,審判庭得自行決定欲適用之法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36767
統計:A(1545),B(276),C(49),D(18),E(0)

用户評論

Max Liao:已上榜,】評論

刑法是從舊從輕,其他法律是從新從輕

胖泥泥】評論

A的說法好容易讓人誤會是在說程序從新但答案出來卻是在說例外從輕 真是討厭

Lina Rain L】評論

(A)基於新法優於舊法,應適用新法(從輕)

Max Liao】評論

刑法是從舊從輕,.....看完整詳解

小太陽】評論

原本舊刑法是採「從新從輕原則」,但於民國...

Vita】評論

刑法是從舊從輕因為新法最變輕 故從輕想太多反而會錯~~~直覺思考最快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