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關於不當得利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甲擅自入住乙所有、但閒置無使用計畫之 A 屋,甲乙間不成立不當得利
(B)甲贈與乙一隻 A 名犬,並已交付於乙。若乙不知雙方之贈與契約不成立,而 A 名犬已產下兩隻活潑幼犬,則甲不得向乙請求返還兩隻幼犬
(C)甲贈與乙一輛 B 車,並已交付於乙。若乙不知雙方之贈與契約不成立, 而將 B 車轉贈於其妻丙,則甲得向丙請求返還 B 車
(D)甲贈與乙 D 骨董與 E 手機,並均已交付於乙。若乙自始即知雙方之贈與 契約不成立,而其後乙不慎打破 D 骨董,則乙對甲僅負返還 E 手機之義務

參考答案

答案:C

統計:A:34,B:121,C:207,D:36,E:0

難度:適中

用户評論

whappy501】評論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民法第 179 條不當得利(C) 甲贈與乙一輛 B 車,並已交付於乙。若乙不知雙方之贈與契約不成立, 而將 B 車轉贈於其妻丙,則甲得向丙請求返還 B 車 正確選項(A) 甲擅自入住乙所有、但閒置無使用計畫之 A 屋,甲乙間成立不當得利(B) 甲贈與乙一隻 A 名犬,並已交付於乙。若乙不知雙方之贈與契約不成立,而 A 名犬已產下兩隻活潑幼犬,則甲得向乙請求返還兩隻幼犬(D) 甲贈與乙 D 骨董與 E 手機,並均已交付於乙。若乙自始即知雙方之贈與 契約不成立,而其後乙不慎打破 D 骨董,則乙對甲負返還 E 手機與D 骨董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