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榜請客】評論
II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
【肥羅考升官等】評論
第 310 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咖雞鵝】評論
C選項僅說明製成漫畫,但尚未提及公布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