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 鄰人有貓,十分可愛。甲返家,見鄰人飼養之貓走失竟跑來自宅中,被樹叢絆住無法掙脫,甲救下小貓,並將該貓據為己有。關於甲之行為,下列何者正確?
(A)不成立犯罪
(B)成立竊盜罪
(C)成立侵占遺失物罪
(D)成立贓物罪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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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V.I.C】評論

在目前臺灣,動物是民法的「物」,是動產。 如果動物有主人(飼主),就是有主物,小貓走失,將貓據為己有當然是侵占遺失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