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依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 31 條規定,辦理土地分配時,分別共有土地,共有人依該宗應有部分計算之應分配面積已達原街廓原路街線最小分配面積標準,至少須經共有人及其應有部分多少比例之同意者,始得分配為單獨所有?
(A)行政機關得逕予分配
(B)共有人人數 1/4 及其應有部分合計 1/4 之同意
(C)共有人人數 1/3 及其應有部分合計 1/3 之同意
(D)共有人人數 1/2 及其應有部分合計 1/2 之同意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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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已上榜)】評論

第 31 條 重劃後土地分配之位置,以重劃前原有土地相關位次分配於原街廓之面臨原有路街線者為準,其調整分配方法如下:一、同一土地所有權人在重劃區內有數宗土地,其每宗土地應分配之面積    已達原街廓原路街線最小分配面積標準者,除依第二十二條規定辦理    外,應逐宗個別分配;其未達原街廓原路街線最小分配面積標準者,    按應分配之面積較大者集中合併分配。但不得合併分配於公共設施用    地及依法不能建築之土地。二、同一土地所有權人在重劃區內所有土地應分配之面積,未達或合併後    仍未達重劃區內最小分配面積標準二分之一者,除通知土地所有權人    申請與其他土地所有權人合併分配者外,應以現金補償之;其已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