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有關懲戒處分之種類及內容,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休職,休其現職,停發俸(薪)給,期間為 6 個月以上,3 年以下
(B)剝奪退休(職、伍)金,指剝奪受懲戒人離職前所有任職年資所計給之退休(職、伍)或其他離職給與
(C)減少退休(職、伍)金,指減少受懲戒人離職前所有任職年資所計給之退休(職、伍)或其他離職給 與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五十
(D)降級,依受懲戒人現職之俸(薪)級降一級或二級改敘;自改敘之日起,2 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 主管職務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最佳姐】評論

公務員法-28.公務員懲戒法第 16 條 (減俸處分之效力)減俸,依受懲戒人現職之月俸(薪)減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支給;其期間為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自減俸之日起,一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 口訣:減10,20,六三一,晉陞主           (撿拾二石,露衫衣,晉陞主)

賈宗翰】評論

第 13 條剝奪退休(職、伍)金,指剝奪受懲戒人離職前所有任職年資所計給之退休(職、伍)或其他離職給與;其已支領者,並應追回之。減少退休(職、伍)金,指減少受懲戒人離職前所有任職年資所計給之退休(職、伍)或其他離職給與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其已支領者,並應追回之。前二項所定退休(職、伍)金,應按最近一次退(職、伍)或離職前任職年資計算。但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軍人保險退伍給付、公務員自行繳付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或自提儲金本息,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