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被繼承人在臺灣地區之遺產,由大陸地區人民依法繼承者,每人所得財產總額超過新臺幣 200 萬元部分,依法應如何處理?
(A)臺灣地區無繼承人者,歸屬國庫
(B)歸屬大陸地區同為繼承之人
(C)大陸地區無同為繼承之人者,歸屬臺灣地區後順序之繼承人
(D)臺灣地區無後順序之繼承人者,歸屬大陸地區後順序之繼承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L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法規名稱: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用戶】移民今年一定要上榜!!!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 67 條被繼承人在臺灣地區之遺產,由大陸地區人民依法繼承者,其所得財產總額,每人不得逾新臺幣2百萬元。超過部分,①歸屬臺灣地區同為繼承之人;臺灣地區無同為繼承之人者,②歸屬臺灣地區後順序之繼承人;臺灣地區無繼承人者,③歸屬國庫。前項遺產,在本條例施行前已依法歸屬國庫者,不適用本條例之規定。其依法令以保管款專戶暫為存儲者,仍依本條例之規定辦理。遺囑人以其在臺灣地區之財產遺贈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者,其總額不得逾新臺幣二百萬元。第一項遺產中,有以不動產為標的者,應將大陸地區繼承人之繼承權利折算為價額。但其為臺灣地區繼承人賴以居住之不動產者,大陸地區繼承人不得繼承之,於定大陸地區...

【用戶】Mimmy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7條I  被繼承人在臺灣地區之遺產,由大陸地區人民依法繼承者,其所得財產總額,每人不得逾新臺幣二百萬元。超過部分,歸屬臺灣地區同為繼承之人;臺灣地區無同為繼承之人者,歸屬臺灣地區後順序之繼承人;臺灣地區無繼承人者,歸屬國庫。(A) 臺灣地區無繼承人者,歸屬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