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奶茶】評論
行政程序法(A) 第 59 條聽證,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公開以言詞為之。(B) 第 63 條當事人認為主持人於聽證程序進行中所為之處置違法或不當者,得即時聲明異議。(C) 第 58 條行政機關為使聽證順利進行,認為必要時,得於聽證期日前,舉行預備聽證。(D) 第 62 條主持人應本中立公正之立場,主持聽證。主持人於聽證時,得行使下列職權︰七、當事人一部或全部無故缺席者,逕行開始、延期或終結聽證。
【陳無名】評論
(A) 聽證之進行以不公開為原則行政程序法第59條第1項規定:「聽證,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公開以言詞為之。」A錯誤(B) 當事人認為主持人於聽證程序進行中所為之處置不當者,不得聲明異議行政程序法第63條第1項規定:「當事人認為主持人於聽證程序進行中所為之處置違法或不當者,得即時聲明異議。」B錯誤(C) 行政機關為使聽證順利進行,認為必要時,得於聽證期日前,舉行預備聽證行政程序法第58條第1項規定:「行政機關為使聽證順利進行,認為必要時,得於聽證期日前,舉行預備聽證。」C正確(D) 當事人一部無故缺席者,主持人不得逕行終結聽證行政程序法第62條第2項第7款規定:「主持人於聽證時,得行使下列職權︰七、當事人一部或全部無故缺席者,逕行開始、延期或終結聽證。」D正確故本題選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