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投信事業應將重大影響受益人權益之事項,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二日內公告申報,下列何種事項非屬重大影響投資人權益之事項?
(A)存款不足退票
(B)四分之一之董事發生變動
(C)變更公司之簽證會計師
(D)向關係人購買不動產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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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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