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GO】評論
(A)6-12人,不得低於6,不得超過12,10是原則(B)英語文 三年級以上才得實施,國跟數一~九皆可(D)補救教學分四期,第一期(寒假)、第二期(二至六月)、第三期(暑假)、第四期(九月至翌年一月)。 寒假二十節、暑假八十節。第二期及第四期各期教學總時數以72節為原則
【futing0507】評論
4F老師 這題沒錯呀!
【鄭閔尹】評論
3.中華民國108年03月27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國字第 1080028558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1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作業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