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press Chou】評論
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第 十七 ...
【Maggie】評論
《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
【ka1bi5】評論
第 十七 條 與調查案件相關之錄影及其他電子影像資料,教保服務機構應保存至少三年;有相關之行政爭訟及其他法律救濟程序進行時,教保服務機構除應保存至少三年外,並應保存至該等救濟程序確定後至少六個月。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