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下列何者無到立法院委員會備詢之義務?
(A)監察院院長
(B)總統府秘書長
(C)國家安全局局長
(D)考選部部長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02067
統計:A(2717),B(706),C(159),D(28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1

用户評論

伊格莉】評論

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本於五院間相互尊重之立場,並依循憲政慣例,得不受邀請備詢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質詢之權

Rubia】評論

赴「院會」備詢:(院本部)行政院長、副院長、政務委員、秘書長、副秘書長;(部會首長)14部長、8主委、主計處長、人事行政總處處長、故宮院長、央行總裁;(獨立機關)中選會、通傳會赴「委員會」備詢:(政府人員)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銓敘部長、各院中央政府人員、檢察總長只有年度預算&法律案才備詢;(社會人員)相關人員依正反比例邀請,不超過15人,不得拒絕節錄自參考書這題應該只是想考「司法院正副院長、考試院正副院長、監察院正副院長、大法官、法官(公懲會委員)、考試委員、檢察委員、審計長應超出黨派,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這個概念吧?!  (還得猜他想考什麼,有點累…)

Lookingbruce】評論

大法官釋字461號:nnnn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有議決法律、預算等議案及國家重要事項之權。立法院為行使憲法所賦予上開職權,得依憲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設各種委員會,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鑑諸行政院應依憲法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故凡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及其所屬公務員,除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部干涉之人員外,於立法院各種委員會依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規定邀請到會備詢時,有應邀說明之義務。參謀總長為國防部部長之幕僚長,負責國防之重要事項,包括預算之擬編及執行,與立法院之權限密切相關,自屬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所指政府人員,除非因執行關係國家安全之軍事業務而有正當理由外,不得拒絕應邀到會備詢,惟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