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Yu Pupil Chen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根據101/4/3教育部訂定「幼稚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 (1)大便器:男生每15人1個,女生每10人1個。 (2)男生小便器:男生每15人1個 (3)水龍頭:每10人1個
【用戶】q7555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第 24條第二項前款衛生設備之數量,不得少於下列規定:(一)大便器:男生每十五人一個;女生每十人一個。(二)男生小便器:男生每十五人一個。(三)水龍頭:每十人一個。
【用戶】pun08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補充選項甲錯的地方是 :辦公室、廚房及幼兒寢室均需獨立設置。 依據法規,如果是國小附幼,"健康中心、辦公室或教保準備室、廚房"是可以共用,如果是國民中學以上學校內之幼兒園,則僅有"廚房"是可以共用。法規如下:第 7 條 幼兒園及其分班,均應分別獨立設置下列必要空間:一、室內活動室。二、室外活動空間。三、盥洗室(含廁所)。四、健康中心。(國小附幼可與國小共用。)五、辦公室或教保準備室。(國小附幼可與國小共用。)六、廚房。(國小附幼可與國小共用、國民中學以上學校內之幼兒園可與國中以上學校共用。)設置於國民小學校內之幼兒園,其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空間應獨立設置,第四款至第六款之空間得與國民小學共用。 設...
【用戶】q7555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第 24條第二項前款衛生設備之數量,不得少於下列規定:(一)大便器:男生每十五人一個;女生每十人一個。(二)男生小便器:男生每十五人一個。(三)水龍頭:每十人一個。
【用戶】pun08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補充>選項甲錯的地方是 :辦公室、廚房及幼兒寢室均需獨立設置。 依據法規,如果是國小附幼,"健康中心、辦公室或教保準備室、廚房"是可以共用,如果是國民中學以上學校內之幼兒園,則僅有"廚房"是可以共用。法規如下:第 7 條 幼兒園及其分班,均應分別獨立設置下列必要空間:一、室內活動室。二、室外活動空間。三、盥洗室(含廁所)。四、健康中心。(國小附幼可與國小共用。)五、辦公室或教保準備室。(國小附幼可與國小共用。)六、廚房。(國小附幼可與國小共用、國民中學以上學校內之幼兒園可與國中以上學校共用。)設置於國民小學校內之幼兒園,其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空間應獨立設置,第四款至第六款之空間得與國民小學共用。 設...
【用戶】q7555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第 24條第二項前款衛生設備之數量,不得少於下列規定:(一)大便器:男生每十五人一個;女生每十人一個。(二)男生小便器:男生每十五人一個。(三)水龍頭:每十人一個。
【用戶】pun08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補充>選項甲錯的地方是 :辦公室、廚房及幼兒寢室均需獨立設置。 依據法規,如果是國小附幼,"健康中心、辦公室或教保準備室、廚房"是可以共用,如果是國民中學以上學校內之幼兒園,則僅有"廚房"是可以共用。法規如下:第 7 條 幼兒園及其分班,均應分別獨立設置下列必要空間:一、室內活動室。二、室外活動空間。三、盥洗室(含廁所)。四、健康中心。(國小附幼可與國小共用。)五、辦公室或教保準備室。(國小附幼可與國小共用。)六、廚房。(國小附幼可與國小共用、國民中學以上學校內之幼兒園可與國中以上學校共用。)設置於國民小學校內之幼兒園,其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空間應獨立設置,第四款至第六款之空間得與國民小學共用。 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