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直轄市政府置副市長襄助市長處理市政,人口在二百五十萬人以上之直轄市,得增置副市長一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幾職等,由市長任命,並報請行政院備查?
(A)十一職等
(B)十二職等
(C)十三職等
(D)十四職等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77188
統計:A(11),B(10),C(63),D(293),E(0)

用户評論

大塚宏】評論

直轄市政府副市長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秘書長十三職等縣(市)政府副市長職務十三職等,秘書長十二職等

tseng523】評論

地制法第55條

yingyin74】評論

直轄市政府置市長一人,對外代表該市,綜理市政,由市民依法選舉之,每屆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屆。置副市長二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人口在二百五十萬以上之直轄市,得增置副市長一人,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由市長任命,並報請行政院備查。直轄市政府置秘書長一人,由市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免;其一級單位主管或所屬一級機關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及政風之主管或首長,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外,其餘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由市長任免之。副市長及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之主管或首長,於市長卸任、辭職、去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依第一項選出之市長,應於上屆任期屆滿之日宣誓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