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規定,立法院對行政院移請之覆議案,至遲應於送達幾日內作成決議?
(A)7日
(B)10日
(C)15日
(D)20日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46921
統計:A(35),B(195),C(373),D(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提出覆議案與不信任案
用户評論
【用戶】錢昱辰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 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用戶】最後階段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這種條文最頭痛,整條都是考點。背超多
【用戶】duke_tea8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決議案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案立法院十五日內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