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下列何者之任期在憲法及增修條文未直接明文規定?
(A)監察委員
(B)立法委員
(C)行政院院長
(D)總統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26513
統計:A(128),B(48),C(1434),D(21),E(0)

用户評論

【用戶】mud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A)監察委員:憲法增修條文第七條第二項: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六年(B)立法委員: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一項: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人,任期四年(C)行政院院長: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一項: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D)總統: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六項: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四年

【用戶】張立俞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太粗心了...行政院院長本來就無固定任期

【用戶】陳蓉儀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考試院組織法第五條: 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之任期為六年。

【用戶】龍凌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所以下次如果它把行政院院長的選項替換成考試委員的話,我們就要選考試委員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