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二水權人訂定換水契約,其交換使用時間超過幾年時,應由雙方辦理水權變更登記?
(A)二年
(B)三年
(C)四年
(D)五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42729
統計:A(113),B(362),C(25),D(101),E(0)
用户評論
【用戶】乘風遠颺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分類已正確,且題目答案目前仍適用,本題應無移除必要,請恢復使用。
【用戶】乘風遠颺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水利法第19-1條 水權人交換使用全部或一部分引水量者,應由雙方訂定換水契約,於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但交換使用時間超過三年者,應由雙方依法辦理變更登記。
【用戶】章魚燒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第19條之1(換水契約之訂定與生效) 水權人交換使用全部或一部分引水量者,應由雙方訂定換水契約,於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但交換使用時間超過三年者,應由雙方依法辦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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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水利法第19-1條 水權人交換使用全部或一部分引水量者,應由雙方訂定換水契約,於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但交換使用時間超過三年者,應由雙方依法辦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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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水利法第19-1條 水權人交換使用全部或一部分引水量者,應由雙方訂定換水契約,於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但交換使用時間超過三年者,應由雙方依法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