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yllisyii】評論
麵製品食品業者良好衛生作業指引六、個別麵製品類別之衛生管理(一) 生麵製品之衛生管理應符合下列規範:1. 生麵製品自產製後之貯存、運送及販賣,均應冷藏於攝氏溫度7度以下, 自產製後如置於常溫中,以不逾 3小時為限,其後至烹調使用前仍應以冷藏或冷凍存放。2. 回麵得回添於另批製麵,回添前應予以冷藏保存,並儘速使用完畢, 如於常溫下貯存,應不得超過3小時。 若以復水方式處理回麵,應於復水後 1小時內 回添使用完畢。https://consumer.fda.gov.tw/Law/Detail.aspx?nodeID=518&lawid=595